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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濂江鸭背段河道改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20日 点击:

龙南县濂江鸭背段河道改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南县濂江鸭背段河道改道工程已由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南县县城防洪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南县龙南镇。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金额约为523.48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181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9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龙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2 有关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本项目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6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如该企业为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南县县城防洪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及电话:宋先生  136970707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8679730280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解放西路明珠广场B栋24楼

招投标监督单位:龙南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单位电话: 0797-7083905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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