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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州水乡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竹坪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02月06日 点击:

宁州水乡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竹坪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宁州水乡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竹坪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江西宁州水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修水县竹坪乡陈家桥至竹坪老拱桥(原贺龙线);

2.2招标金额:约1628万元;

2.3计划工期:约30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3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12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陈家桥至老柯龙线拱桥约2.4km竹坪河治理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优良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社保缴纳原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缴纳时限为连续六个月(指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材料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 资格审查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227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28930分,地点为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现场踏勘,踏勘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业主将详细介绍项目情况,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当场签署并递交踏勘证明(一式两份),未递交踏勘证明不接受其投标文件。踏勘时间:20182109点,踏勘地点:江西修水宁州水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修水达星物流城23楼)会议室;投标单位投标及现场踏勘等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未中标单位不予补偿。。

7.5投标人须在现场查验环节向招标人递交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社保缴纳原件;并将相关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递交、上传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6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款,付款证书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签字后才有效,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30%,余款竣工验收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7.7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单项变更增加工程建安工程费大于5万元的,增加部分费用另计。

7.8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进场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经监理单位批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依据,施工单位关键线路延期2个月以上,视同施工单位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施工合同,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赔偿招标人损失。(工程关键线路延期处罚:5000/天。总工期延期处罚:20000/天。)工程未获得优良工程,按合同总价2%予以处罚。

7.9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须递交合同金额20%的价款至甲方指定帐户,在形象进度完成30%时,全额无息退回。

7.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由招标人代收代管,工程完工后无息退回。

7.11疏竣料中直径大于20cm卵石施工单位需另外集中堆放,业主单位以50/m3价格另行收购,不得外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江西宁州水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址:修水县义宁县达星物流城23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0792-75072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昌市解放西路明珠广场B2405

联系人及电话:舒先生0791-88218200

        址:www.xjkcsjzx.com

招投标监督单位:修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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