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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综合整治及水系联通试点桐木镇项目区施工招标补遗一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点击:

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本次招标补遗如下:

1、将上栗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综合整治及水系联通试点桐木镇项目区施工招标公告中的“7.7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投标文件中须附单价分析表;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未按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变更为“7.7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供五份(正本一份,副本4份)的纸质投标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及单价分析表内容)”。

2、将上栗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综合整治及水系联通试点桐木镇项目区施工招标公告中的“7.8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在我县成立公司或子公司并设立独立财务核算机构,开设基本帐户,办理正式注册登记。”变更为“7.8如中标单位为外地来萍企业,必须在项目建设所在地成立公司或子公司,并设立财务核算分支机构,开设账户,进行正式注册登记,并及时到税务部门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在项目建设所在地的财务往来由此分支机构进行,分支机构独立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接受税务管理。”

3、已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与本招标补遗文件不一致的或相抵触的,以本招标补遗文件为准。本次招标补遗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此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上栗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桐木镇项目区工程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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